关于杨昌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4-03-18 10:59:00 编辑:办公室 作者:
各处、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和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选拔考核结果,经2013年3月14日院领导班子研究,对杨昌元等同志职务任免作出如下决定:
杨昌元同志任水稻研究所副所长;
金义兰同志任生物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忠平同志任中药材茶叶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侯彪同志任基地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昌元同志生物技术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