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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整改报告

2022-03-24 09:44:35 编辑:办公室 作者: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意见的通知》(州财绩〔2021〕20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2018-2021年农业科研展示基地项目”“2013-2020年农业科普实训基地项目”两个项目,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对“2018-2021年农业科研展示基地项目”和“2013-2020年农业科普实训基地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18-2021年农业科研展示基地项目”评价得分81.48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2013-2020年农业科普实训基地项目”评价得分80.08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2018-2021 年农业科研展示基地项目

  1. 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项目仅 2021 年度资金设置了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其余年度未设置,不利于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二是未按《关于开展 2021 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3 号)要求,填报《州本级项目支出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学习,科学制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意识和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管理认识,积极掌握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总结重点绩效管理经验,将科学、合理的制定绩效指标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按《关于开展 2021 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3 号)要求,于2022年1月完成黔东南农业科普实训基地绿化工程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撰写黔东南农业科普实训基地绿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较长。二是未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因为当地群众阻碍施工造成。已要求施工方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3.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支出分类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支出分类。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学习,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2020年3月后,会计核算均按实际支出列支,明确专项资金从申请、拨付、支出使用、报销、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实施细则,使专项资金管理有序规范,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2013-2020 年农业科普实训基地项目

  1.绩效管理方面:专项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及相应的绩效指标。

  整改情况:加强政策文件学习,科学制定绩效指标。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预算绩效领导办公室设在财务处,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制定《州农科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意识和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管理认识,积极掌握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总结重点绩效管理经验,将科学、合理的制定绩效指标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2.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二是未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项目已完工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项目资金核算中未对农科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各子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不便于区分。同时列支科目不符合资金文件要求。二是州财宗〔2020〕21号文件要求资金专项用于绿化工程款和监理费,同时绿化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工程量达到60%支付5万元监理费,但目前绿化工程已全部完工,但监理费尚未支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核算中未对农科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各子项目进行单独核算情况,积极联系用友软件工程师咨询修正事宜,因修改往年账目会影响各年度的年终决算。2020年3月后,所有的“50602资本性支出(二)”均按文件要求在“50602资本性支出”列支核算。对2020年3月前的农科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各子项目制作明细台账,现已完成。二是绿化工程现已完工,剩余款项正在走申报程序。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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